遣散費

遣散費

每服務滿1年可享有的遣散費數額是最後一個月工資的三分之二,未滿一年則按比例計算。

如僱主因任何原因取消家傭職位(即解僱後不打算再聘用新工人,即視為遣散)    例如:財務困難而遭解僱或家傭工作需求量減少,均視作裁員解僱。

遣散費計算方法 :

若外傭服務滿24個月

$4,520 x 2/3 x 2年 = $6,027

如果傭工因裁員解僱而獲遣散費,傭工不能享有長期服務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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